长白时评评论员 杨飞
分工明确、流窜作案,短短一个多月内,三人团伙以“碰瓷”手段制造40余起虚假交通事故,骗取40余名车主财物共计5.3万余元。近日,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领域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其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已发还被害人。
谈到“碰瓷”,很多司机瞬间为之色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地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在增大。在此情况下,一些碰瓷者就通过伪造事故现场、虚构伤情等手段,将公共道路变为了牟利场所。更有甚者,在利益驱使下碰瓷已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很多司机在碰瓷面前防不胜防,比如,先前就有媒体报道,半年时间,以陈某甲为核心的诈骗团伙精心编排“交通事故剧本”,流窜浙江、河南、河北、天津实施“碰瓷”诈骗62起,诈骗金额40余万元。
“碰瓷”在给司机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在严重透支着社会信任度。君不见,为了避免惹上“碰瓷”麻烦,老人摔倒了都没人敢扶。当“扶不扶”成为社会难题,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有几何?也正因为如此,对于“碰瓷”行为相关部门也一直在打击。比如,2020年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就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碰瓷”行为之所以会屡禁不绝,除了巨大的利益诱惑之外,也与一些人的“息事宁人”态度有着很大关系。但放任就是纵容,若一直“息事宁人”,只会助长碰瓷者的气焰,挑战社会秩序和法则。而今面对街头老人“影帝级”的碰瓷表演,路过司机把车内监控仗义拿出帮助前车司机,就很值得我们肯定。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挺身而出,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也只有越来越多的挺身而出,才会将遇意外时“伸手扶一把”的善意持续传递,才会让社会“处处充满爱”。
如何治理“碰瓷”这颗毒瘤?就需要我们采取更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当然,在互联网不断普及的当下,面对“碰瓷”也确实有更多技术手段。比如,可以借助大数据优势,搭建识别碰瓷行为数据库。在此情况下,“碰瓷”行为能够在第一时间被识别,进而最大限度地为车主挽回损失。除此之外,也应完善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让敢于碰瓷者付出相应代价。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行动起来,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勇敢地参与到针对碰瓷行为的斗争中来。多措并举,方能遏制碰瓷行为,让诚信文明蔚然成风。
本期编辑: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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