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况涛)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非法进行储存或经营,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近日,赫章县公安局珠市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人。

2025年5月28日,珠市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获取线索:珠市乡青杠村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获取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开展排查核实工作。当日12时许,民警在青杠村张某琴租用的一仓库内,现场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41件。
经询问,张某琴如实陈述了其通过非法途径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存放于自己租用的仓库内,伺机进行出售获利违法事实。
目前,张某琴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之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扣押待处理。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