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有边界,患者隐私容不得“越界”

近日,市民李女士反映,自己在上海某知名三甲医院就诊后,发现其看诊视频,未经同意就被发布在该医生的社交平台账号上。虽然面部有被打码,但身形、声音和病史等细节让熟悉她的朋友一眼便认出,这让李女士十分苦恼。(9月21日 央视网)

当患者躺在诊疗床上,将身体与信任一同交付给医生时,期待的是专业诊疗与隐私守护,而非镜头背后的“偷拍风险”。近期发生的“就诊过程被医生偷拍用于科普”的争议,撕开了医疗科普领域的一道伦理裂缝——即便以“传播医学知识”为初衷,也绝不能突破患者隐私的“红线”,更不能让科普的“正当性”成为侵权的“遮羞布”。

医疗科普是医生的社会责任,能提升公众医学认知,但需以尊重患者权利为前提。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特征、病情及诊疗过程,均受《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医生开展科普拍摄,必须提前明确告知目的、范围与保密措施,获得患者书面或口头同意;若涉及暴露身份画面,还需做好面部模糊、信息脱敏,切实保障患者隐私安全。

反观“医生偷拍”行为,本质是将“科普需求”凌驾于“患者权利”之上的错位选择。部分医生抱着“科普是公益,偶尔越界无妨”的错误认知,却忽略隐私侵权的危害:患者可能因病情曝光产生心理负担,严重时还会遭遇身份歧视,生活受扰,医患信任也随之崩塌。当患者担心就诊被偷拍,又怎会坦诚配合?这种打着科普旗号的侵权行为,既违反《医师法》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也损害医疗科普的社会价值,动摇整个医疗行业的公信力。

事实上,科普与隐私并非对立,可通过规范流程达成平衡。医疗机构应制定“科普素材采集规范”,设立专门申请通道,经科室审核拍摄必要性与患者同意书后授权拍摄;医生需扭转观念,将隐私保护贯穿科普全程,可采用模拟病例、动画演示等素材,或与自愿分享的康复患者合作,兼顾专业性与隐私保护。

更重要的是,监管与惩戒需及时跟进。对于未经同意偷拍患者的行为,不能仅以“主观无恶意”为由从轻处理,而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医生进行职业伦理教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需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畅通患者维权渠道,让患者在发现隐私被侵犯时,能便捷地向医院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切实感受到“隐私受重视、权利有保障”。

医疗科普的温度,不仅体现在知识的实用性上,更体现在对患者权利的敬畏中。只有守住“隐私不越界”的底线,让科普在合规、尊重的框架内开展,才能真正实现“传播健康知识”与“守护患者权益”的双赢。(汪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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