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能源车集煤矿收罚单,被罚前日永煤副总曾调研其安全生产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行政执法公示栏获悉,8月12日,其公示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监察执法七处2025年第11批),龙宇能源旗下的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下称“龙宇能源车集煤矿”)上榜。

处罚信息显示,龙宇能源车集煤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豫煤安监七罚〔2025〕411号,处罚类别是警告、罚款。其总工程师亦收罚单,处罚类别同样是警告、罚款,文号为豫煤安监七罚〔2025〕412号。上述罚单处罚决定日期均为8月7日。

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车集煤矿”内容,8月6日,永煤集团副总经理龚平到车集煤矿矿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龚平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稳住心态,不抢进度、不压工期,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等。次日,该矿被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此外,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龙宇能源车集煤矿今年新增3条被执行信息,其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执行标的836322元、73356元、2798978,案号(2025)豫01执1338号、(2025)豫01执1395号、(2025)豫01执1414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车集煤矿母公司为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98043.755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曾朝辰,大股东是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上一篇: 力争再创沂蒙文艺高峰!临沂“沂蒙精神代代传”进入成果展示阶段
下一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