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美广告 杭州一医美机构被查处

每日商报讯 “199元水光针、499元娃娃针、1999元胶原蛋白”……花1000元找运营团队在抖音平台发布11条医疗美容宣传广告,却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最近,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一起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案件。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涉案店铺主营医疗美容服务业务,通过美团、抖音等线上平台进行宣传。该店铺在抖音平台陆续发布了11个视频作品,视频中存在“炎炎夏日,想要出门脸上不紧绷、不卡粉、不掉皮,光靠普通的护肤品可不行哦,可以尝试一下水光养护管理,让你的肌肤淡妆浓抹总相宜,宠粉季,嗨体2.5只要199元,懒人护肤精选润质娃娃针只要499元,还有抗衰的三型胶原蛋白薇旖美也只要1999元,点击下方链接,还有更多的护理项目,惊喜多多快来选择”等宣传内容。并在视频中展示了相关产品图片,宣传了相关面部医美项目及活动价格。上述视频系该店铺向某运营团队支付1000元费用,要求对方设计脚本、录制并剪辑。制作完成后,该店铺自行将视频上传到其抖音平台账号中发布,上述11个视频广告均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解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因该店铺在案发后已主动删除广告链接,故不再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结合该店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店铺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医美机构须依法合规发布广告,医疗广告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不得夸大疗效或使用诱导性宣传。同时,消费者选择医美服务需谨慎,认准正规机构和合法审批广告,警惕“超低价”“厂家补贴”等营销话术,避免陷入消费陷阱,如发现违规广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针对医美行业虚假宣传、非法广告乱象,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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