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贵阳市民吴先生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自己租赁的门面因疑似违建无法办理从业证件,导致门店被迫关闭,而房东不仅隐瞒疑似违建事实,还拒绝退还押金,希望通过媒体寻求帮助。
租户:房东隐瞒门面性质还迟迟不退押金
7月17日上午,记者联系吴先生了解具体情况。
吴先生告诉记者,租赁该门面是为了经营蛋糕生意,当时先交了押金,后来得知该门面是疑似违建后,房东提出签合同时,他便没有同意。6月21日,他已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置搬出该门面,但房东却迟迟不肯退还之前交的 1700 元押金。
“导致我无法继续经营的直接原因,是该门面属于违法建筑,不能办理相关从业证件。搬走后我找房东退押金,他却说我没有经营满一年,所以押金不能退。” 吴先生表示,这并非自己的问题,而是门面本身存在疑似违建问题,导致他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才被劝走,房东隐瞒疑似违建事实还不退押金的行为让他难以接受。
记者被问及如何知晓门面是疑似违建,吴先生称:“这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的,他们来劝了几次,直接说这个门面是疑似违建,办不了证,不允许经营。”
吴先生还说,房东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置情况没有任何解释。“房东知道这个门面办不了证,还让我先经营着,说看生意好坏再决定是否办证,生意好就去办,生意不好就不用办。”
吴先生表示,自己目前的诉求是希望房东尽快退还押金。

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吴先生提供)
房东:押金不退事先有约定 不参与办理相关证件
随后,记者前往吴先生所述位置进行走访,发现目前该门面是正在经营的一家烤鸭店,店面贴有贵阳市公安局监制的门牌号。
记者询问老板得知,烤鸭店前几天刚开,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目前正在经营的烤鸭店
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了门面房东龚女士。
“押金不退是有约定的,双方口头交涉时就说清楚,必须租满一年,否则押金不退。我后来拿合同找他签,是他自己不签,并非我不提供合同。” 龚女士说,自己也与租客吴先生说过,只提供房屋,不参与其办理相关从业证件。
关于营业执照办不下来的问题,龚女士表示,租客经营的是高温烤蛋糕业务,可能因消防安全问题导致办证受阻,但具体是哪个部门的要求,她并不清楚,这些都是租客自己去咨询办理的。“这个门面现在我自己做,营业执照等相关从业证件已经成功办下来了,这说明我的铺面本身是可以办证的。”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区域系违建 严查新增加建加盖
吴先生反映的相关问题前期如何处置,相关区域是否属于违建?记者先后联系到该门面位置所属辖区云岩区威清门街道延安社区、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大队威清门街道中队(以下简称威清中队)核实情况。
“我们接到租户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社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联系租户与房东进行情况核实。”
延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了解到该处房屋没有产权证,但房东表示这一点事先已与租客说明。就押金是否退还问题,该社区也在积极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调解,但租户方一直不愿参与现场沟通。
威清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吴先生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核实,其此前租赁区域不属于规划范围内,属于违章建筑。
“值得注意的是,该区域的修建年代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一般不作强制拆除。”威清中队相关工作人员补充道,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该中队目前结合法律法规,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相关区域的定期巡查摸排,严查新增的加建加盖行为。后期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令整改及监督拆除,从而确保群众生活出行安全。
市监监管部门:相关反映不属实 证照更正办理中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疑似违建难办证、现经营店铺是否有资质等问题,记者联系了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情况核实。
接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吴先生反映的“租赁的房屋属违建,所以无法办理证件”“现经营店铺资质是否齐全”等问题,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情况核实。
“经核实,根据相关规定,违章建筑确实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但该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我分局并未看到相关文件,也未告知当事人此处确定为违章建筑。”云岩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此前,云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延安巷某号门头为“有间糕点”的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属于无照无证经营。结合实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向店铺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照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告知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
2025年7月14日,该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巡查时,发现位于延安巷某号的店铺门头已由“有间糕点”变更为“果木碳烤鸭”,同样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且店内经营者已变更。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店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知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
截至目前,“果木碳烤鸭”相关负责人已提交办理证照材料,因部分材料存在问题,正在更正办理中。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办理证照所需材料,云岩区市场监管局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经营户,都会依法告知办理材料,同时,会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依法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会督促上述经营户尽快完善资料办理好相关证照,同时将加大监管力度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云岩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补充道。
针对相关情况,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吴先生进行反馈。“相关问题已知悉,感谢栏目组一问到底。目前我和房东协商,之前缴纳的1700元押金已经全部退还,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熊曼 陈龙周睿
编辑刘娟
二审肖慧
三审陈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