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鲁网1月28日讯近日,济宁市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在网络空间编造、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商誉、扰乱市场秩序的案件。违法嫌疑人王某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日前,孟姑集派出所接到辖区熟食店经营业主李某报警,称有人在社交媒体上散播其店内售卖过期食品的不实言论,相关谣言对其店铺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导致正常经营受阻。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细致摸排,民警迅速锁定了发布不实信息的嫌疑人王某。

经查,王某与报警人李某系同行,存在竞争关系。王某因眼见李某生意较为红火,心生嫉妒,为打压对方,遂在未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在社交媒体平台编造并散布李某售卖过期食品的虚假信息,意图抹黑对方商誉。到案后,王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对自己为泄私愤不计后果的行为深感后悔。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与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再次郑重提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出于竞争、私愤等目的,利用信息网络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商誉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讯员 刘玲希)

责任编辑:徐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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