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1月9日开庭宣判

大皖新闻讯 1月5日,备受关注的“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迎来最新进展。死者的至亲胡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已收到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廖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定于1月9日9时在景德镇中院第二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宣判。

2024年10月2日,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家三口不幸殒命。据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编辑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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