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将家中2300元现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肥东男子刘某竟选择虚构盗窃情节以图掩饰。12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从肥东县公安局店埠派出所获悉,刘某已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警察同志,我家里2300元现金被盗了!”近日,肥东县公安局店埠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然而,刘某对“失窃”过程的描述存在诸多疑点,关键细节更是含糊其辞,难以自圆其说,这种反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民警进一步核查,最终揭穿了刘某自导自演的闹剧——原来,家中2300元现金被刘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因无法向家人交代,他竟选择虚构盗窃情节,谎报警情以图掩饰。
目前,肥东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通讯员 韦少坤
编辑 王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