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柔性执法赋能,信用修复有“温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信用是现代社会的“通行证”,由于各地修复规则不一,不少信用主体想改错却找不到门路。这项被网友称为“有温度的制度创新”的新规,打破了“一朝失信,终生受限”的固化局面,既守住了信用体系的刚性底线,又赋予了改过自新的弹性空间,为个人和企业、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新规稳心,助个人摆脱“一黑到底”困境。过去,一次信用卡逾期可能影响房贷申请,一条无心的违规记录可能阻碍求职之路。特别是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部分个人陷入债务逾期,即使后期全额返还了欠款,但相关逾期记录仍在五年存续期内持续影响征信记录。新规明确非恶意失信且已纠正的可申请修复,尤其对疫情以来小额已结清的逾期信息予以适度豁免,让不少人卸下了信用包袱。除了新规的实施,相关个人征信修复政策也将在2026年年初执行。《办法》明确规定信用修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有效避免了“花钱就能处理征信”的误区。申请主体只有主动结清欠款、保持良好信用,就能通过规范程序重建信用。这种“惩戒与修复并重”的理念,既避免了“一棍子打死”的极端,又激励着人们珍惜信用、主动纠错。

新规纾困,为企业注入“一汪活水”动能。受疫情、加征关税等各种影响破产重整企业数量逐年上升,这些企业即使完成重整,不良信用记录仍会影响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优化信用修复机制,无疑为中小企业送来一场“及时雨”。新规明确破产重整企业可凭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执行完毕后可正式修复,为企业“涅槃重生”扫清障碍。信用恢复后,企业负面信息会从公示平台移除,还可以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招标活动,解除经营限制,为企业释放更多活力。新规统一修复流程和时限,明确了“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受理机制,同时10个工作日内办理的规定,大幅缩减了修复时限,让企业不用再为“纠错”跑断腿。对中小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更低的制度性成本,能更快重获市场信任,在竞争中站稳脚跟。

新规筑基,树社会彰显“信用标杆”导向。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在释放善意的同时,也筑牢了制度防线。《办法》中更加完整准确的说明了信用修复和失信信息的界限,将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过罚相当原则设置修复条件,让不同情况的失信者都能找到对应的修复路径。同时,它还明确信用修复需满足法定条件、履行规范程序,严厉打击虚假申请、“黑中介”骗钱等乱象,确保修复过程公平公正。这种“宽严相济”的设计,不仅让失信者得到有效约束,也进一步提升了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填补了信用修复领域的制度空白,真正实现了“失信受惩、守信受益、改过自新”的良性循环。

“小信诚则大信立。”信用修复新规落地实施为整改社会信用体系调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不仅帮助个人摆脱困境,为企业减轻压力,是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是营商环境的优化,更是对“诚信为本”价值观的弘扬。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向春维(宜昌五峰)

责编:丁楚风【责任编辑:伍佳佳】

上一篇: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滦南农商银行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