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河北官网消息,近日,唐山百汇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檀庄分公司因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依法处以罚款56.7万元。
文号“冀唐税一稽罚﹝2025﹞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唐山百汇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檀庄分公司因存在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资料、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依法对唐山百汇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檀庄分公司作出罚款56.7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
据天眼查显示,唐山百汇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檀庄分公司(曾用名:唐山百汇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檀庄加油站),成立于2021年2月,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202MA0G1PYJ7T,负责人为王路。
来源:信用河北、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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