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桌饮酒双双被查,原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次……

鲁网11月28日讯(记者 陈珊珊 通讯员 尚思奇 郑龙)亲朋好友聚会饮酒是人之常情,本应该相互监督“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是偏偏心存侥幸,酒后结伴驾车上路。没想到的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双双咱们被交警同志查纠,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两人竟然还都是“再次饮酒”被查纠……

11月26日20时2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白塔中队在张博路大海眼路口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过程中,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鲁CJY4##号小型汽车驾驶员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酒后驾车嫌疑,经检测,驾驶员边某某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正当民警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时,又一台号牌为鲁CDF52##等小型车驾驶员在民警排查过程中发现其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戏剧性的是,后经询问得知,两人刚刚就是在一起吃的饭,没想到刚刚把酒言欢,现在就因酒驾双双被查……让民警也没想到的是,经过公安网查询,两名驾驶员边某某、胡某某,分别在2017年8月26日、2020年4月22日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纠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驾驶员边某某未取得机动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边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员胡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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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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