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奶粉厂因违法建设被罚87.2万元

近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忻州市奶粉厂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87.202931万元。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忻规执罚(2025)7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17日。

根据处罚信息,忻州市奶粉厂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面积共计9590.855平方米。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违法建设行为处以违建面积工程造价10%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忻州市奶粉厂成立于1986年09月01日,注册地位于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法定代表人为赵存根。经营范围包括经销:建材。(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专项审批的需持许可证和本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忻州市奶粉厂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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