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国海事局监管信息公开栏获悉,9月29日,海南陵水猴岛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猴岛旅业”)收三亚海事局罚单,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11032010023-1-1。

内容显示,该罚单案由是: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三亚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对海南猴岛旅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介绍,海南猴岛旅业是南湾猴岛生态景区的管理机构。据悉,南湾猴岛位于海南省陵水县南约14公里的南湾半岛,总面积为10.2平方公里,是我国也是世界上唯一的热带岛屿型猕猴自然保护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南陵水猴岛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杰。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公司大股东为三特索道(002159.SZ),持股比例90%;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总公司、海南陵水南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持股比例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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