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河南省00后女子黄某醉驾致三人死亡一案开庭审理。受害者董某某母亲代女士表示,事故发生一年来,肇事者未向家属支付任何民事赔偿,也未作出正式道歉,希望严惩肇事者和车主。
回顾事发经过,情节之恶劣令人震惊。2024年9月22日晚,时年24岁的黄某(女)与好友孙某某(男)在吃饭席间大量饮酒,随后黄某拿取孙某某车钥匙,独自驾车离开接人,以174公里/小时速度追尾前方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和其女友,还有未满3岁的侄女死亡。经检测,黄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03毫克/100毫升,超醉驾标准2.5倍。目前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黄某,死者家属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日常出行顷刻间却化为生离死别,这样的悲剧,任谁听闻都不免扼腕痛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却仍有人心存侥幸,将安全准则抛诸脑后。酒精麻痹的不仅是驾驶者的神经,还有对风险的判断力和对他人生命的基本尊重。当174公里/小时的疯狂速度驰骋在限速40公里的道路上,其行为已不仅是对交通规则的践踏,更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挑战。
而案件中出借车辆的车主孙某某,同样难辞其咎。明知黄某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仍将机动车钥匙交予其驾驶,此举无异于将危险的武器递到失控者手中。
目前,公诉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黄某,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孙某某。对于受害者家庭而言,司法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彰显价值。当受害者家属坚决拒绝和解、只求依法严惩时,他们期待的是法律对生命权的充分尊重,是“罚当其罪”带来的正义慰藉。
每一起极端案件都是一面镜子。我们相信,法庭一定会公正裁决告慰逝者,愿每一位司机都能从自身做起杜绝酒驾,也愿再也没有生命倒在“夺命狂飙”之下。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醉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策划/刘丹 覃淋
文案/杨阳萌
主播/林潇
视频/董婧珣
编辑 徐然
二审 李劼
三审 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