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房屋租赁纠纷,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公开租客任职公司、职务及真实姓名,还披露其“几年间更换多任女友”等私生活细节。《法治日报》调查发现,通过网络发帖或现实曝光“报复”矛盾方的现象并不鲜见,部分爆料者肆意泄露他人身份及隐私信息以博眼球。(9月22日 《法治日报》)
这种“爆料隐私式维权”,先不说能否真正解决纠纷,首先就给对方的生活按下了“麻烦键”:公开的个人信息可能招来陌生骚扰、恶意评论,私生活被曝光更会让当事人陷入精神压力,轻则影响日常社交,重则可能波及工作,堪称“伤人于无形”。更可怕的是,这种行为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若对方同样以“曝隐私”反击,只会让矛盾升级,陷入“互相伤害”的恶性循环。
更关键的是,“以暴制暴”维权早已触碰法律红线。《民法典》保护自然人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禁止非法收集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隐私将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例中的租赁纠纷爆料者,本是受害方,却因冲动“以暴制暴”,从维权者沦为违法者,既未解决纠纷,还可能面临法律惩处,这样的维权方式无疑得不偿失。
其实,维权的初衷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以暴制暴”的方式,早已让维权偏离了法律正轨。无论是房屋租赁纠纷,还是消费维权、邻里矛盾等民事争议,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永远是“合法途径”:第一步可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协商,明确诉求与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化解矛盾;若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还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法律程序,让专业机构依据法规判定是非。
要知道,真正的维权从不是“以伤害换公平”,而是用理性和法律武器争取应得的权益。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秩序的尊重。(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