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获救记

胶东在线9月5日讯(通讯员 郭健)8月19日,烟台高新公安科教基地警务站闻警而动、履职尽责,成功救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日17时许,警务站接群众报警称:高新区创业小宅9号楼1楼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已无法正常飞行。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其小心带回,并第一时间联系区林业部门。经辨认,此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分析其因雷雨天气意外受伤。次日9时许,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接收受伤游隼,转送至南山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治疗。

警方温馨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如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自行抓捕、投喂或逗玩,应立即保持安全距离,并及时拨打110或联系林业部门等专业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绿色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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