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广东一家三口被邻居杀害案一审宣判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苗 刘志坤 冯沛然

8月18日,“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邻居杀害”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持续了3个多小时,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告显示,经鉴定,叶某某患精神分裂症,但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叶某某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故不对其从轻处罚。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此,被害人潇潇(化名)姐姐表示:“对于本此庭审结果比较满意,替死去的家人感到欣慰。”并告诉广大网友们遇到此类事件,要勇于发声,不要认为精神病就是“免死金牌”。

据此前报道,被害人潇潇(化名)的丈夫何先生称,今年春节后,潇潇带着不满两岁的大儿子和两个多月大的小儿子回广东娘家暂住,“刚过完年,她也刚坐完月子,回去看看父母,陪陪他们。”在3月27日晚上,同村村民叶某某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潇潇娘家,将潇潇、潇潇母亲和大儿子三人残忍杀害,小儿子在睡梦中逃过一劫。“赶回来时就只能看到血迹,整个人都很崩溃。”

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显示,相关鉴定意见为:一是鉴定诊断叶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二是被鉴定人叶某某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这一鉴定结果,被害人家属表示不认可。开庭前,被害人潇潇的家属何先生在16日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时称,当地警方鉴定叶某某为精神分裂症,但法院尚未进行相关鉴定。“他之前一直正常工作,常年自己开车出行,根本不像有任何精神疾病的样子。”

“希望法院能重判他死刑,不能让精神病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他表示,从案发至今,凶手家属从未出面,也没有任何转告或道歉行为。

何先生还透露,此前叶某某与他们家原本关系不错,“他和我大哥从小一起长大,还是同学。事发时我们都不在现场,至今也不明白他为何会突然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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