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入学条件
1.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1.8月9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报名(仍需线上审核)。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
3.8月22日,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查询录取情况,后期请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公众号,查询分班情况。
4.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八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四、招生办法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报名(仍需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2.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校验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平台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凡是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请家长关注平台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监护人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上传的所有材料图像、文字务必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比对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等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产权人、房产证件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所有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监护人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避免造成网络堵塞。监护人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监护人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招
生咨询电话:15552338227 17553019615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六、报名操作流程
请扫码查看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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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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