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网络安全微视频大赛暨菏泽市网络安全微视频大赛作品征集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山东省活动(简称“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将在菏泽举办,山东省网络安全微视频大赛是网络安全宣传周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我市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应用,提升网民群众网络安全素养,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将同期联合举办菏泽市网络安全微视频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网络安全宣传创新作品。

一、大赛主题E路奔潮涌 · 网安新视界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三、赛道设置1.AIGC微视频赛道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创作,生成内容占比不低于80%。创作需至少使用一种生成工具,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规要求在作品中明确标注使用的主要AI工具。参赛作品时长不低于1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有字幕。2.其他类赛道作品创作形式和表现形式不限,动漫、MV、微电影、公益广告、戏剧话剧、脱口秀、音乐快闪、沙画等表现形式均可。参赛作品时长2至5分钟,视频格式为 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为确保参赛作品可传播性,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600MB。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网络安全主题,内容生动有趣,具有感染力,可围绕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警示网络安全风险、讲述生活中的网络安全事例或热点事件等方向进行创作。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种族、宗教和文化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3.鼓励运用山东省网络安全IP“鲁小安”角色元素(https://pan.baidu.com/s/1u1GJzOpbOfu_4Oz3dhRf0Q 提取码: f5ax)进行创作;参加市级比赛的,鼓励同时运用菏泽牡丹IP“丹萌萌”角色元素(https://pan.baidu.com/s/1-8pL70JOe-a0AFKRcg1dug提取码:f4b6 )进行创作。

五、参赛对象及投稿要求

1.参赛对象此次大赛面向社会展开,关注网络安全的在菏企业、机构和个人,均可作为创作主体参加。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并明确队长。赛事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2.投稿渠道参赛者可同时参加省级、市级比赛。省级比赛:参赛作品8月15日24时前通过2025年山东省网络安全微视频大赛官网(https://sdqy.dzwww.com/jczt/2025waspds/)提交参赛作品。作品文件按照“参赛单位/参赛者 作品名称 赛道类型 时间长度”命名。市级比赛:参赛作品8月15日24时前报送至邮箱hzwxbwlaq@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参赛单位/参赛者 作品名称 赛道类型 时间长度”。如因附件过大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电子邮箱直接报送,可将作品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网盘分享链接、提取码等信息按前述命名要求发送至报送邮箱。

六、奖项设置

省级比赛:各赛道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各赛道按照通过初审作品数量的5%设置优秀奖,优秀奖发放获奖证书,不发奖金。市级比赛:各赛道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4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各赛道按照作品数量的5%设置优秀奖,优秀奖发放获奖证书,不发奖金。获奖证书盖联合举办单位印章。获奖作品将上传菏泽网络安全宣传作品资源库,供各县区网信办及各市直部门按需使用。获奖作品择优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在相关网络媒体、平台进行重点推送宣传。

七、活动声明

1.参赛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种族、宗教和文化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宣传色情暴力,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如递交作品存在以上内容,主办方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其原创性。如因此引起与第三方的纠纷,责任由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承担,同时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的一切荣誉。3.本次大赛获奖的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和传播,不需要再另行通知参赛者或征得参赛者的同意。

联系人:谷欣欣、任福旦 联系电话:5310562,5310392

来源:网信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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