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八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的决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惩恶扬善、扶危救困、匡扶正义的崇高事业。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在建设平安贵州、法治贵州的进程中,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积极施救,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

为弘扬先进、树立楷模,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授予黄磊等4名同志“第八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罗家富和罗仕友“第八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授予彭发财等15名同志“第八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授予陈大会、陈土生等5个群体“第八届贵州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崇德向善、大爱无疆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的担当作为,以更加昂扬的斗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

附件:第八届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名单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何涛

二审 杨韬

三审 陈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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