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速倒车!生命安全不容“回头试错”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巡逻六大队民警在集双高速湾龙互通匝道口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F0****的商务车正骑压应急车道倒车,现场情况十分危险。见此情形,巡逻民警立即将巡逻车停在后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后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胡某某原本打算前往靖宇县,行驶至互通立交时因不辨方向,停车通过手机导航查找路线,发现走错路后,便在匝道内倒车,想退回主路继续行驶。民警当即责令胡某某驾驶车辆跟随巡逻警车驶离现场,随后将该车引导至就近的梅河口东收费站。

民警对胡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行为极具危险性,并告知: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若发现走错路,应“将错就错”继续前行,到下一出口驶离后再重新规划路线。最终,民警依法对胡某某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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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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