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7月2日,在淮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淮南市教体局副局长王国明介绍,为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淮南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其中,将严查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王国明介绍,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县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王国明介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由审批机关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适龄儿童有就学权利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市还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同时明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王国明在发布会上还介绍了该市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该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与本市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本市户籍回乡参加普通高中招考报名、考试的考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本市户籍回乡参加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必须参加淮南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环节,否则不得录取。
合理分配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市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市区的普通高中在市区内招生,寿县、凤台县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市教体局可以统筹调剂安排招生。
王国明介绍,该市将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招生计划(不含单设志愿招生)的80%分配到市辖区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并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严格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寿县和凤台县参照市辖区分配比例及条件实施。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 方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