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喻波 通讯员 周青青)重特大疾病是群众看病的“痛点”,十堰市不断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今年1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段先生因重症肺炎住院治疗,医疗费一共花了34.92万元,除了基本医保报销了9.98万元,大病保险还给他报销了14.84万元,极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大病保险,这项与基本医保深度绑定的“隐藏待遇”,许多人直到患病才知晓它的存在。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医保科副科长王憬介绍,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部分。其中,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分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主要针对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进一步报销。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更聚焦于“费用”,不限“病种”,只要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就能自动触发大病保险报销。

王憬介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每年仅需缴纳100元就能参加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为12万元,参保后当年发生的符合大病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首次参保最多可报30万元,在此基础上,参保缴费每增加一年,报销上限可提高5万元。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等费用计入职工大病保险时按各自比例报销,从职工大病保险基金中支出。

据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的医疗费用在1.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每年最高可以报销30万元。

目前,我市已实现“自动累计、刷卡直报”,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时,只要年度累计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大病保险的报销条件,“一站式”实时结算报销金额,无需额外递交资料申请。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智能审核专班干部刘海秀介绍,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杜绝欺诈骗保行为,我局配置专业巡查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就医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同时升级智能审核系统上线监管规则,实现“疑似问题自动抓取、违规行为闭环处理”,常态化对大病保险进行违规费用审核,确保大病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费用结算科干部明清怡介绍,2024年至今,我市已有6621人次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报销8100余万元;近23万人次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报销2.35亿元。 大病保险已经成为减轻我市群众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返贫的重要制度保障。

今年,我市推出了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十惠保”,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之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充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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