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大型营业性演出票务新标准

南报网讯(记者黄琳燕)针对文娱演出行业票务相关问题,4月27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新标准《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服务要求》。

在信息披露透明化方面,标准提出主办方和票务平台应当主动披露演出活动主办方、演出内容、票价及价格区间、退改政策和信息、咨询及售后服务渠道等信息,公布演出全场可售入场券总张数、座位区域分类数量及对应票价等,确保消费者在购票前充分了解演出详情。

在宣传销售规范化方面,标准提出宣传时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对演出人员、演出内容、节目、数量、演出时长等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演出活动主办方及票务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票务销售制度,针对性设置限购政策,以防止恶意倒卖演出活动入场券牟利。

标准还对退票改票合理化作出了规定,提出,演出活动主办方及票务平台应制定合理的阶梯退票政策,明确预售期距演出时间不同时段的阶梯退票条件,相关退票条件应结合实际公允成本进行折算,不应单方面歪曲消费者“实名制”购票规则。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明确演出相关方在收集、使用、存储消费者个人信息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最低限度”和“非必要不获取”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应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上一篇: 南京一季度经济成绩单
下一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