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新论】“生鲜灯”花样翻新 “监管灯”就要常亮常新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效一年后,多地“生鲜灯”出现大范围反弹回潮。“生鲜灯”花样翻新,“监管灯”就要常亮常新。

花样翻新,逃避监管。与以前相比,“生鲜灯”更隐形了。看上去荧光灯发出白光,但是照到肉上,却呈现出异样的粉红色。摊主们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用“生鲜灯”,卖相就没有别人的好看。更有甚者,多种光源混装,颜色和强度可遥控转换。

确立标准,让执法有据可依。“生鲜灯”回潮,折射出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不少地方的执法,是用肉眼判断,导致商家也频频打擦边球,甚至有使用有色塑料袋作为灯罩的滑稽现象。对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标准。

手段更隐形,监管需更细。“生鲜灯”回潮,还折射出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生鲜灯”要熄,就要常亮“监管灯”。根据新的情况,监管要提档升级。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让“生鲜灯”不敢露头。

回头看,常抓不懈,严防“生鲜灯”反弹。才能让广大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陈久菊

编辑 张婷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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