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舰艇等级主要根据舰艇的技术性能、排水量、武器装备以及担负的作战使命来划分确定,舰艇等级有师级、团级、营级、连级、排级。
在我国海军体系,海军舰艇分为一到五级舰。
1、航母、巡洋舰、战列舰、055型驱逐舰、核潜艇为一级舰,有甲乙两等,对应正、副师级编制。中国海军目前还没有装备巡洋舰和战列舰。
2、驱逐舰、护卫舰、常规潜艇、万吨级辅助船为二级舰,有甲乙两等,对应正、副团级编制。
3、猎潜艇、扫雷舰、中型登陆舰、导弹护卫艇、千吨级辅助舰船等为三级舰,营级编制。
4、导弹快艇、护卫艇、登陆艇、百吨级的辅助船艇等为四级舰,连级编制。
5、交通艇、小型辅助船艇等为五级舰,排级编制。
具体如下
一、师级编制军舰
1、一级甲等舰艇。
正师级战舰现有2艘:即辽宁号航母(舷号16)、山东号航母(舷号17),前者满载排水量约6万余吨、可搭载各型飞机36架,后者满载排水量有大幅增加、达到了6.5万吨,可搭载各型飞机48架。即将服役的福建号航母也是正师级,该舰排水量超过8万吨,不仅载机量有明显增加,且采用了电磁弹射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