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调研快速路口“拉链式”交替通行交通组织模式

10月1日消息 近日,海口公安交警对海秀快速路永万路匝道交通流量分析发现,上匝道口的车流在汇入海秀快速路主桥面时,部分驾驶人不礼让争道抢行,常常引发交通拥堵和剐蹭事故,严重影响快速路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为有效解决该问题,海口公安交警通过调研考察,在快速路西往东方向丘海匝道、永万匝道合流路口设立提示标志、引导标线,逐步推行同向车道递减合流路口“拉链式”交替通行交通组织模式。

合流路口设立的提示标志。

据了解,“拉链式”交替通行是指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路段、路口,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自汇流点开始,两个车道机动车像拉链交错一样先后驶入合流车道,相互交替有序行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也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行经车道合流路段时,要自觉互让,严格遵守“拉链式通行”的规则交替驶入合流车道,避免因争道抢行造成交通拥堵和引发交通事故,按照交替通行的要求有序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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